留學預科課程也是一種高等非學歷課程,不屬于學歷教育,嚴格來講是一種培訓課程,不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只需要經(jīng)過本校繼續(xù)教育或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就可以開辦。但是舉辦單位一定要具備國際化的教學條件和水平等,一般是國家985工程大學或211工程大學才具備舉辦留學預科課程的水平和能力。留學預科項目的學生讀完預科課程必須申請到國外大學就讀并獲得國外大學的學位證書。留學預科的成績只是申請國外大學專業(yè)課程時必須提供的成績證明,不計入國外大學課程的成績單,不影響回國的學歷學位認證。
中外合作辦學的機構和項目均需要經(jīng)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生計劃和錄取標準等都要經(jīng)過嚴格審批,不得隨意降低招生標準,不得隨意增加指標,而且每年國際教育部門會定期進行質(zhì)量和辦學水平評估,對于不能通過評估的機構和項目限期整改,如果到了期限還不能達到要求就必須停辦。合法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要有教育部頒發(fā)的辦學許可證或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發(fā)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高等非學歷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主要不是針對學歷教育,入學標準相對靈活,在選擇前一定要弄清楚要不要拿學歷的問題。